2020汽车三包法全文_汽车三包法2023第二十七条解释
1.汽车三包期内出现机油乳化怎么处理
2.年初刚买了一辆车(没碰察过),现在想换了,但又不甘心亏,不知道该怎样
3.新车免费保养后,还要不要去4s店保养?
4.请问最新的三包法在哪里找啊?包括家用电器、手机之类的
为什么很多人坚持去4S店做维修保养?
不管家里有没有车,如果说到汽车,那肯定离不开汽车保养的问题,有的人买车后,决定去外接维修点保养,一方面是因为外接维修的价格比4S店便宜很多,另一方面,在户外商店维护更方便。
比如:有些人离4S店太远,去维修不划算,但是为什么很多人还是坚持去4S店保养呢?要理解这一点,我们需要先说说两个重要的术语,汽车保修条款和汽车三包政策,我们知道每辆车都有质保期,一般是三年或十万公里,也有三年不限公里的。
有些国产车甚至是终身质保,所谓质保就是厂家规定的期限,如果车辆其他部位出现问题,厂家负责免费维修和更换,例如,如果变速箱有问题,可以在保修期内免费维修或更换。
三包政策是零售汽车公司为其销售的产品制定的“维修、交换和退货”的首字母缩写词,说实话,汽车维修基本没什么技术含量,市场上很多第三方店进行维修,街边小店可能完全胜任,但这也会导致假货泛滥,假机油,假机油滤清器,假货真难辨别。
虽然价格和人工4S的成本是比较高的,但是还是有很多人宁愿他们占你的便宜,也要去4S,很多人不懂车,总觉得汽车保养是比较“高深”的技术,车子也贵,4S保养更专业,质量更高,所以坚持4S保养无可厚非,万一出现划痕和事故有保险。
保险公司出钱修,当然首选4S店,而且大部分4S店都和保险公司有合作关系,车子修好了就可以开走了,也有保障。
厂家在这方面没有优势,4S店都是原厂配件,渠道配件信得过,当然也不排除产品质量低劣的现象。缺陷评估和处理的及时性也很高,当然价格有点贵,特殊疑难杂症也支持代工,如果有需要,厂家也会派技术人员上门处理,网络升级,BUG修复等。只能在4S店用专用设备进行,那么到底是在4S店保养还是在外面保养呢?
他们几乎是一样的,可以肯定的是,4S店肯定比外面贵。价格高的原因不是他们使用的材料有多好或工作人员的技能有多好。一般来说,大师的技能各不相同,但考虑到维护的大师不一定是经验丰富的大师,有些工作不需要很强的技能。
平时去4S店保养,大多数人去专门的品牌店保养,这类4S店维修这个品牌的车比较有经验,在维护期间更容易发现缺陷并更快更早地解决问题,如果你对自己的用车环境和习惯有信心。相信自己车子的质量,又不想在4S上花太多钱,可以去外接的修车店维护,不过,前提是要去有一定资质的汽车维修店,最好有二级资质证书,才能享受到应有的保障。
如果爱车环境很差,用车习惯很差,或者你对爱车的质量不放心,还是建议老老实实去4S店保养,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汽车三包期内出现机油乳化怎么处理
汽车的“包修期”和“保修期”的区别
在购买电子产品、交通工具、大型机械或其他工业产品时,作为消费者最为关注的会是商品的“包修期”;任何工业产品都有出现故障的可能性,维修换件的成本总不低,所以只有包修期足够长才能没有顾虑地购买。可是有些商品标注的不是“包修期”而是“保修期”,这两者有没有区别呢?
字面上当然是有区别的,概念也有很大的区别哦。“包修”指的是产品三包,这里的“包”可以理解为“全包全揽”,也即是什么都不用用户来操心;如果商品在包修期内出现故障,那么从零部件的更换到人工成本所产生的费用都要有制造企业来承担,用户不用承担,经销商也不用承担,即便是贵重的汽车也不例外。
注意重点:包修期内出现的所有故障的维修都不要钱,也不能要钱!如果在包修期内经销商不愿意提供维修服务则可以将问题反馈到厂家,如果厂家也推脱的话,直接反馈到消费者保护协会即可。在确责之后,用户有权利申请退换产品。
所以只要给出保修期则厂商一般不会推脱,不过有些经销商总会耍点小聪明,会从其他方面收取费用或者欺骗消费者要收费。
“保修”的概念和包修大不同,包修是全包全揽,保修只是保障部分。
维修产生的人工成本,包含零部件需要更换,用户需要自行承担零部件的成本这就是核心差异。
说白了就是保修期只提供免费维修,零部件是要自承费用的,而保修期是包含维修过程中所产生的所有费用;甚至于如果在维修期间对用户产生了影响,还会提供代用商品并补偿交通费用。比如汽车三包政策就有这样的规定,当然要满足一些条件才行。
那么汽车是包修还是包修呢?
参考汽车三包政策里提到的“三包责任”(第17条):家用汽车产品「包修期」不得低于三年或行驶里程60000公里,以先导者为准;家用汽车的“三包有效期限”不得不低于两年或行驶里程50000公里,时间以开具购车发票之日开始计算。
里面提到的都是“包修”而不是保修,正常包修期限长,三包真的是“包修、包换、包退”,也就是说车辆符合退换的周期是两年或五万公里,第三年只能包修而不能退换。
需要注意的一些提供终身质保的汽车,汽车三包政策是由国家质检总局印发的“保证办法”,也属于法律法规;企业可以在其基础上提高标准但不能降低,有些企业为了博眼球会提出超长或终身质保。
这里要注意细节:质包还是质保?
在用户手册里关于核心零部件的保障是“保修”的话,那就毫无意义了,因为只是免工时,然而连工时也都是算在硬件成本里面的;只有提供“超长包修”才有意义,目前只有些新能源汽车提供了三电或动力电池组的包修,能换件才有意义哦。
年初刚买了一辆车(没碰察过),现在想换了,但又不甘心亏,不知道该怎样
机油乳化和机油的好坏和天气及发动机使用的环境等有关系
1.出现机油乳化的现象--首先机油肯定是不行了必须更换,乳化的机油失去了机油的性质是不能用的。
2.怎么解决-----首先更换机油但在更换前请清洁发动机。先洗外部 空滤室 废气管 发动机 化油器, 排气接头也要检查 在洗发动机内部时,有条件的打开右边盖 清洁发动机机油池; 没有条件的可以用煤油装进发动机然后启动再熄火, 再启动再熄火,燃烧的时间不能超过30秒 ,再换新的煤油 ,然后再重复换煤油!由于煤油的清洁能力强可以去掉水 ,一般多换几次煤油后排出,再装上机油多更换几次就能解决!
3.怎么预防机油乳化---养成好的用车习惯:首先每次用车的时候要先热车 ,其次更换适合自己车辆的机油!再经常检查空滤等地方!特别是北方地区和潮湿的地区!最好把发动机的废气管不接空滤直接放到大气里就是了!但不接空滤的孔要堵上!发动机废气管要口向下固定好!千万别堵上和下雨进水!
4、对柴油发电机来说,机油乳化是由于冷却水进入机油中,主要有以下原因:
热交换器中水窜入机油中(水腔开裂);
燃烧室中的水进入机油中, a、汽缸盖中的水进入机油中(密封不好或水腔开裂);b、气缸套水套密封不严(湿式气缸套);c、气缸套穴蚀;
汽车三包期内必须及时换掉,因乳化的机油润滑效果差。
机油乳化原因:
很可能呲缸垫了
缸体出现了裂纹(可能性极小)
废气再循环管路堵塞,但这种情况不会造成机油严重的乳化
最后考虑机油的本身问题(可能性极小)
总之,马上检修,机油如果乳化严重,其润滑性就会极大降低,后果比较严重!
以下部分内容摘录国家质检总局“汽车三包法”相关内容。
第五章 三包责任
第十七条 家用汽车产品包修期限不低于3年或者行驶里程60,000公里,以先到者为准;家用汽车产品三包有效期限不低于2年或者行驶里程50,000公里,以先到者为准。家用汽车产品包修期和三包有效期自销售者开具购车发票之日起计算。
第十八条 在家用汽车产品包修期内,家用汽车产品出现产品质量问题,消费者凭三包凭证由修理者免费修理(包括工时费和材料费)。
区别:
1、时效上
包修期:时长为三年六万公里。
三包期:三包法规定三包有效期:时长为二年五万公里。
2、性质上
包修期内:车企的规定,具体部件的保修政策按因车企的不同,所生产的不同系列产品包修期也会有所不同,具体以随车相关资料条款说明,履行相关部件或总成件的保修政策。
三包期内:三包法规定的内容。依法确立的,适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销售的家用汽车产品。三包有效期内,若符合规定的退货条件、换货条件,消费者可以凭三包凭证、购车发票办理退货或换货手续。
共性(即三包期与包修期内的排除免责行为):
1、车辆类型限为家用汽车。
2、易损耗零部件超出生产者明示的质量保证期出现产品质量问题的,经营者可以不承担本规定所规定的家用汽车产品三包责任。
3、家用汽车产品在“包修期”和“三包期”有效期内,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经营者对所涉及产品质量问题,可以不承担本规定所规定的三包责任:
A、消费者所购家用汽车产品已被书面告知存在瑕疵的。
B、家用汽车产品用于出租或者其他营运目的的。
C、随车使用说明书中明示不得改装、调整、拆卸,但消费者自行改装、调整、拆卸而造成损坏的。
D、当发生产品质量问题,消费者自行处置不当而造成损坏的。
E、因消费者未按照使用说明书要求正确使用、维护、修理产品,而造成损坏的;
F、因不可抗力造成损坏的。
4、在家用汽车产品包修期和三包有效期内,无有效发票和三包凭证的,经营者可以不承担三包规定所规定的三包责任。
新车免费保养后,还要不要去4s店保养?
你最好还开2年或者,找朋友卖了
因为。越是新车越不划算,
搞置换 ,你的养路费、保险、购置税都不能参与此车的价值评估,但是你要是没有这些,又会少你的钱,
按你这情况,能到8.5折,
这也只是初报价,没有看车,不能确定,一车一况,
这里 不能报出实际价格来,
最好是找朋友卖了
最划算。。。。。
请问最新的三包法在哪里找啊?包括家用电器、手机之类的
新车免费保养后,还要不要去4s店保养?
新车第一次免费保养后,建议在保修期内到4S店进行汽车保养,4S店的汽车维修保养质量是有保证的,汽车三包规定,汽车在保修期内必须到4S店进行维修,汽车在4S店维修保养出现问题,车厂承担责任。
每辆车的质保期为3年6万公里,在质保期内,如果汽车主要部位出现问题,车厂和4S店将免费维修,如果汽车在保修期内不在4S店维修汽车保养,而是在其他汽车维修店进行汽车保养。
一旦汽车出现问题,汽车厂家和4S店将不负责维修,给自己造成麻烦,并引起纠纷,如果买的是家用专用车,由于市区堵车,平时用车的机会不大,一年1万公里左右。而汽车的保养周期恰好是一万公里。
只需两年保养三次或一年保养一次,没怎么用车,一年一次或每两年三次,即使在4S店,几百块钱也不贵,不如花钱买一份安心,买一份保障,虽然现在4S店专家很多,但是配件肯定是从马路上的店里来的,质量有保证。
现在4S店提供的保养用完后,一般的车还在保修期内,这个时候不建议大家不要放在4S车间,虽然说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如果在保修期内,即使不是在4S店维修,只要提供证据证明其在外面维修的车间有一定资质,厂家也会不得拒绝保修。
但关键是很难提供证明,维修店有资质,这是非常困难的,因为大多数第三方服务店都没有这个资质,所以一旦出现问题,可能无法保障,因此,建议在保修期内使用4S店维修。
保修期过后,这个是可选的,想省钱就去第三方维修店,想安心就去4S店维修,一般情况下,4R车间使用的耗材质量还是有保证的,但如果确定外面的维修车间口碑好,也可以在这里维修。
在没有明确要求的情况下,维修店是不可能使用原厂配件的,对于这些最执着的爱车人士来说,还是去4S店比较好,维修店非常适合对车本身和零部件比较了解的人,汽车老司机谁知道。
国内有很多汽配城,需要的都可以买到,4S店也会在这些地方买到,了解行情的车主可以去维修店维修,省下一点钱,在价格上,4S店并没有绝对的优势,但并不代表便宜就是好事,一切还是要具体分析。
如果是极其重要的零部件,大多数车主宁愿选择价格较高的4S店,来保证零部件的质量和技术,也不愿冒着低价的风险,当然,对于简单的保养,比如清洗常用零件或者更换机油、玻璃水等,也可以选择其他性价比高的汽修店进行保养。
4S店使用的配件基本都是原厂配件,明码标价,每个部分、每项服务都有自己的收费标准,你不会轻易喊价或接受砍价,所以从这个意义上说,人们对零件质量的担忧少了,不用担心新零件是否有问题,更换后是否需要二次维修。
与随便去外面的维修店相比,4S维修店的售后跟进服务更加专业可靠,万一在保养过程中车子出现问题,车主也可以直接到4S店进行赔偿,但是,如果在外部维修时出现故障,再要求4S店索赔,肯定会拒绝赔偿。
手机三包法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质量管理司颁布 (2001年11月)。
第一条为了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明确移动电话机商品销售者、修理者和生产者的修理、更换、退货(以下称“三包”)责任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的由无线接入的移动电话机商品(包括手持式移动电话机、车载移动电话机、固定台站电话机及其附件,见本规定附录1《实施三包的移动电话机商品目录》)
第三条移动电话机商品实行谁销售谁负责三包的原则。销售者与生产者或供货者、销售者与修理者、生产者或供货者与修理者之间订立的合同,不得免除本规定的三包责任和义务。 第四条本规定是实行移动电话机商品三包的最基本要求。国家鼓励销售者、生产者作出更有利于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严于本规定的三包承诺。承诺作为明示担保,应当依法履行,否则应当依法承担责任。
第五条销售者应当承担以下责任和义务:(一)销售移动电话机商品,应当严格执行本规定;(二)应当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三)应当采取措施,保持销售移动电话机商品的质量;
(四)销售时,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1开箱检验,正确调试,当面向消费者交验移动电话机商品;
2核对移动电话机主机机身号(IMEI串号)和进网标志、附件的出厂序号(批号)、产品商标和型号;
3介绍产品的基本性能,使用、维护和保养方法,以及三包方式和修理者;
4提供三包凭证、有效发货票,三包凭证应当准确完整地填写(见附录2《移动电话机商品三包凭证》)并加盖销售者印章,有效发货票应当注明主机机身号(IMEI串号)、附件的出厂序号(批号)、产品商标及型号、销售日期、销售者印章、金额等内容;(五)不得销售不符合法定标识要求、不符合说明书等明示性能及功能或者产品质量不合格的移动电话机商品;不得销售未标注生产日期的电池;(六)在三包有效期内,移动电话机商品出现故障,销售者应当根据本规定承担三包责任,不得故意拖延或无理拒绝;(七)妥善处理消费者的查询、投诉,并提供服务。
第六条修理者应当承担以下责任和义务:(一)修理者应当具有行业主管部门委托的维修资质审批机构颁发的证书,维修人员应当经培训考核,持证上岗;(二)承担三包有效期内的免费修理业务和三包有效期外的收费修理业务;(三)维护销售者、生产者的信誉,应使用与产品技术要求和质量标准要求相符的新的零配件。认真记录修理前故障情况、故障处理情况和修理后的质量状况;(四)按有关修理代理合同或者协议的约定,保证修理费用和修理配件全部用于修理;接受销售者或者生产者的监督和检查;(五)保持常用维修配件的储备量,确保维修工作正常进行,避免因零配件缺少而延误维修时间;(六)向消费者当面交验修理好的移动电话机商品并如实完整地在三包凭证上填写修理者名称、地址、邮政编码、电话及维修记录;(七)承担因自身修理过错造成的责任和损失;(八)妥善处理消费者投诉,接受消费者有关商品修理质量的查询。
第七条生产者(进口者视同生产者)应当承担以下责任和义务:(一)具有信息产业部颁发的电信设备进网许可证书;移动电话机主机机身贴有进网许可标志,并随机携带该机型的产品使用说明书、合格证和三包凭证;产品说明书应当按国家标准GB 5296.1《消费品使用说明总则》规定要求编写,应当明确产品的功能特点、适用范围、使用、维护与保养方法、注意和警示事项、常规故障判断等;三包凭证应当符合本规定附录2《移动电话机商品三包凭证》的要求;(二)保证移动电话机商品符合法定标识要求、符合产品说明书等明示的性能及功能,保证产品质量合格;应当明示待机时间,在电池显著位置清晰地标注生产日期;(三)应当自行设置或者指定与销售规模相适应的具有维修资质证书的修理者负责三包有效期内的修理,并提供修理者的名称、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等;修理者名称和地址撤销或者变更的,应当及时公告;(四)按照有关修理代理合同或者协议的约定,提供三包有效期内发生的维修费用;维修费用在产品流通的各个环节不得截留,应当最终全部支付给修理者;(五)按照有关修理代理合同或者协议的约定,提供足够的合格零配件;保证能够在产品停产后二年内,继续提供符合技术要求的零配件;(六)按照有关修理代理合同或者协议的约定,提供必需的维修技术软件、技术资料、技术培训等技术支持;(七)妥善处理消费者的投诉、查询,并提供咨询服务。
第八条移动电话机主机三包有效期为一年,附件的三包有效期见附录1《实施三包的移动电话机商品目录》。三包有效期自开具发货票之日起计算,扣除因修理占用、无零配件待修延误的时间。三包有效期的最后一天为法定休假日的,以休假日的次日为三包有效期的最后一天。
第九条在三包有效期内,消费者依照本规定享受修理、更换、退货的权利,修理、换货、退货应当凭发货票和三包凭证办理。
消费者丢失发货票和三包凭证,但能够提供发货票底联或者发货票(底联)复印件等有效证据,证明该移动电话机商品在三包有效期内的,销售者、修理者、生产者应当依照本规定承担免费修理、更换责任。 消费者丢失发货票和三包凭证,且不能提供发货票底联或者发货票(底联)复印件等有效证据,但依照主机机身号(IMEI串号)显示的出厂日期推算仍在三包有效期内的,应当以出厂日期后的第90日为三包有效期的起始日期,销售者、修理者、生产者应当按照本规定负责免费修理。
第十条在三包有效期内,移动电话机主机出现质量问题的,由修理者免费修理。修理者应当保证修理后的移动电话机商品能够正常使用30日以上。
第十一条自售出之日起7日内,移动电话机主机出现附录3《移动电话机商品性能故障表》所列性能故障的,消费者可以选择退货、换货或者修理。消费者要求换货时,销售者应当免费为消费者更换同型号同规格的移动电话机。消费者要求退货时,销售者应当负责免费为消费者退货,并按发货票价格一次退清货款。
第十二条自售出之日起第8日至第15日内,消费者可以选择换货或者修理。消费者要求换货时,销售者应当免费为消费者更换同型号同规格的移动电话机主机。
第十三条在三包有效期内,移动电话机主机出现附录3《移动电话机商品性能故障表》所列性能故障,经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凭三包凭证中修理者提供的修理记录,由销售者负责为消费者免费更换同型号同规格的移动电话机主机。
第十四条在三包有效期内,电池、充电器、移动终端卡、外接有线耳机、数据接口卡等移动电话机附件出现本规定附录3《移动电话机商品性能故障表》所列性能故障的,销售者应当为消费者免费更换同品牌同型号同规格的附件。更换两次仍不能正常使用的,销售者应当负责免费为消费者退货,单独销售的,按发货票价格一次退还货款;与主机一起销售的,按退货当时单独销售的价格一次退还货款。
第十五条送修的移动电话机主机在7日内不能修好的,修理者应当免费给消费者提供备用机,待原机修好后收回备用机。
第十六条因生产者未按合同或者协议提供零配件,使维修者延误了维修时间,并自送修之日起超过60日未修好的,凭发货票和三包凭证中修理者提供的修理记录,由销售者负责免费为消费者更换同型号同规格的移动电话机主机。
第十七条因修理者自身原因,使修理时间超过30日未修好的,凭发货票和三包凭证中修理者提供的修理记录由销售者负责免费为消费者更换同型号同规格的移动电话机主机。
第十八条符合换货条件,但销售者无同型号同规格商品,消费者不愿意调换其他型号规格的商品而要求退货的,销售者应当负责免费为消费者退货,并按发货票的价格一次退清货款。
第十九条符合换货条件,并且销售者有同型号同规格移动电话机商品,消费者不愿意调换而要求退货的,销售者应当予以退货,但对于使用过的商品应当按本规定附录1《实施三包的移动电话机商品目录》规定的折旧率收取折旧费。折旧费的计算日期自开具发货票之日起至退货之日止,其中应当扣除修理占用和待修时间。
第二十条换货时,应当提供新的商品。
第二十一条换货后,商品三包有效期自换货之日起重新计算。由销售者在发货票背面加盖印章,注明更换日期,并提供新的三包凭证。
第二十二条销售者按本规定为消费者退货、换货后,属于生产者、供货者责任的,依法向负有责任的生产者、供货者追偿,或者按购销合同办理;属于修理者责任的,依法向修理者追偿,或者按代理修理合同或者协议办理。
第二十三条对于在经营活动中赠送的移动电话机商品,应当按照本规定承担三包责任。
第二十四条属下列情况之一的移动电话机商品,不实行三包,但可以实行合理的收费修理:(一)超过三包有效期的;(二)无三包凭证及有效发货票的,但能够证明该移动电话机商品在三包有效期内的除外;(三)三包凭证上的内容与商品实物标识不符或者涂改的;(四)未按产品使用说明书要求使用、维护、保养而造成损坏的;(五)非承担三包的修理者拆动造成损坏的;(六)因不可抗力造成损坏的。
第二十五条生产者、销售者、修理者破产、倒闭、兼并、分立的,其三包责任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二十六条消费者因商品三包问题与销售者、修理者、生产者发生纠纷时,可以向消费者协会、信息产业部门移动电话机(电话机)产品质量投诉中心、质量管理协会用户委员会和其他有关组织申请调解,有关组织应当积极受理。
第二十七条销售者、修理者、生产者未按本规定承担三包责任的,消费者可以向产品质量监督部门申诉机构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消费者申诉举报中心申诉,由产品质量监督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其改正。销售者、修理者、生产者对消费者提出的修理、更换、退货的要求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产品质量监督部门、信息产业部电信管理机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并向社会公布。 第二十八条销售者、修理者、生产者未按本规定承担三包责任的,消费者也可以依照《仲裁法》的规定与销售者、修理者或生产者达成仲裁协议,向国家设立的仲裁机构申请裁决;还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九条需要进行商品质量检验或者鉴定的,可以委托依法考核合格和授权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或者省级以上产品质量监督部门进行产品质量检验或者鉴定。
第三十条本规定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和信息产业部按职责分工负责解释。
第三十一条本规定从2001年11月15日起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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